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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最高可拿10万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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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0月8日讯(记者 聂千川)“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拿丰收奖金。”今日下午,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株洲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 全国‘1.23’、全省‘2.6’会议后,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株洲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何建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及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株洲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举报奖励范围为举报株洲市范围内的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核查,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

对于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不同标准对举报人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人民币3-5万元;查获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人民币5-10万元;查获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奖励人民币1-2万元;查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奖励人民币2-3万元;破获黑恶势力犯罪个案或者抓获团伙成员的,奖励5千元-1万元。举报人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一审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奖金不累加)

经审批后,公安机关会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安局扫黑办领取奖金,或提供本人银行账号,由市公安局汇款到其指定账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或不提供本人银行账号的,视为自愿放弃,奖金返还国库;举报人委托他人代领奖金的,代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领取。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获得奖励应当符合相应条件,即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

此外,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政法机关事先掌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不属于该办法的奖励范围。

【相关链接】举报方式

1.当面陈述,举报人前往株洲市扫黑办(市委312房间)、株洲市公安局扫黑办当面举报。

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通过拨打市扫黑办电话28680305、市公安局扫黑办电话28683207或者110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3.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将线索材料邮寄至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扫黑办。

4.邮箱举报,举报人可以将线索材料通过网上邮箱发送至zzsshce@163.com。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聂千川

编辑:聂千川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10/08/531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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