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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男子持刀潜入女子房间欲行不轨

  年轻小伙阿坤(化名)看了黄色网站后一时冲动,携带避孕套、口罩爬窗入室,用刀威胁女子小芸欲实施强奸。小芸进行劝说后,阿坤说了声“对不起”就离开了现场。

  阿坤以为没有触碰到小芸,就不构成犯罪。昨日,记者从天元区人民法院获悉,阿坤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案发】爬窗入室,用刀威胁欲强奸女子

  阿坤是株洲人,今年23岁,因浏览黄色网站一时冲动,就产生了邪念。

  今年2月20日晚上8点多,他穿着黑色的连帽外套,携带避孕套、折叠刀、绳子,双手戴着皮手套,面部戴着口罩,潜入天元区某公司宿舍楼里,偷听房间里的女子洗澡。待到第二日凌晨4点左右,他确定某房间里只有一名女性后,爬窗进入了房间。

  刚爬入房间,正在睡觉的年轻女子小芸发现了他。阿坤用刀威胁小芸,并用手拉小芸的被子。

  小芸见状没有大声喊叫,而是冷静下来。“这样对谁都不好,强奸是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小芸劝说阿坤。

  看到阿坤有些动摇了,小芸继续劝导阿坤。两人僵持了几分钟。阿坤对小芸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跳下床,走出了房间大门。

  事发后,小芸马上给同事打电话,同事帮小芸报了警。

  3月28日,阿坤被天元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归案。经审讯,阿坤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

  【判决】构成强奸罪,因犯罪中止从轻处罚

  阿坤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在法院判决前他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连小芸的手都没有碰到,并没有让小芸受到伤害,应该不构成犯罪。

  6月24日,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决下来了:阿坤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办案法官欧阳建新介绍,阿坤经受害者劝导后,能悬崖勒马,及时中止了犯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发生,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但因为犯罪中止,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肖蓉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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