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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偷排废水 石峰一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石峰区个体户杨鼎民驾驶小型槽罐车非法偷排废水,近日已被石峰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

  今年5月7日上午9时多,个体户杨鼎民驾驶小型槽罐车在石峰区果园小区路段一下水道处,非法排放原株洲市石峰区洪鑫鞭炮纸厂(该厂已于2015年1月28日被石峰区政府责令关闭)遗留废水,被周围居民发现举报。

  接警后,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环保部门对槽罐车排放的废水采样送检,分析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各超出国家排放标准的178倍和38倍,环保部门以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对当事人杨鼎民立案查处。

  6月22日,市环保局石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杨鼎民非法偷排废水一案移送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处理。6月28日,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依法对杨鼎民处以5日行政拘留。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杨凌凌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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